近日,教育部网站发布4则通知,分别是: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》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》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》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》。
详情如下。
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
学位〔2026〕16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学位委员会:
经审议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6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将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。
撤销的学位授予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《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》(学位〔2020〕29号)规定进行。
附件:
1.2026年度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2.2026年度动态调整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
学位〔2026〕15号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学位委员会:
经审议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5年度动态调整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将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。
撤销的学位授予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《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》(学位〔2020〕29号)规定进行。
附件:
1.2025年度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2.2025年度动态调整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
学位〔2026〕18号
有关省、直辖市学位委员会:
经审议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6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将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,并督促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
附件:
1.2026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2.2026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学位授予点名单的通知
学位〔2026〕17号
有关省、直辖市学位委员会:
经审议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了2025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和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将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,并督促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
附件:
1.2025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2.2025年度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增设的学位授予点名单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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